硝酸咪康唑乳膏(仁民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
  • 品牌名称仁民
  •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
  • 生产厂家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20g/支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2096

规格含量

  • 15g/支
  • 20g/支

图文详情

  • 硝酸咪康唑乳膏(仁民)包装主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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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商品名/品牌 仁民
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,辅料为:聚丙烯酸、三乙醇胺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、丙二醇、苯甲酸和纯化水。
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。
功效与作用 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
用法用量 1.皮肤感染 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 2.指(趾)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 3.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副作用 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荨麻疹、湿疹、接触性皮炎、红斑、骨盆疼(痉挛)、阴道刺激、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。
禁忌 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 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 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.用于妇科疾病时: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重复感染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1.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。 12.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。 13.本品为局部用药,不得口服。如被意外大量口服,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。
相互作用 1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/2C9.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,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。口服抗凝剂(如:华法林)的患者应慎用,并监测抗凝效应。 3.咪康唑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,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作用,应慎用。 4.由于本品的成份可使乳胶制品如:避孕隔膜、避孕套等破损,故应避免本品于此类产品接触。
贮藏 遮光,密闭保存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2096
生产企业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