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| 温馨提醒 |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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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药品名称 | 小儿麻甘颗粒 | 
| 通用名称 | 小儿麻甘颗粒 | 
| 商品名/品牌 | 巴普乐 | 
| 主要成份 | 石膏、麻黄、黄芩、桑白皮、紫苏子、苦杏仁、地骨皮、甘草。 | 
| 性状 |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 | 
| 功效与作用 | 平喘止咳,利咽祛痰。用于小儿肺炎喘咳,咽喉炎症。 | 
| 用法用量 | 口服,小儿一岁以下,一次0.8g,一至三岁,一次1.6g,四岁以上,一次2.5g;一日4次。 | 
| 副作用 | 尚不明确。 | 
| 禁忌 | 尚不明确。 | 
| 注意事项 | 1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6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 
| 相互作用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 
| 贮藏 | 密封。 | 
| 有效期 | 24 月 | 
| 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Z51021909 | 
| 生产企业 |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