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把花根片(火把花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火把花根片
  • 品牌名称火把花
  • 通用名称火把花根片
  • 生产厂家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0.18gx45片/瓶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411

规格含量

  • 0.18gx45片/瓶
  • 0.18gx60片/瓶

图文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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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火把花根片
通用名称 火把花根片
商品名/品牌 火把花
主要成份 昆明山海棠。
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片;味苦、涩。
功效与作用 祛风除湿,舒筋活络,清热解毒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红斑狼疮。
用法用量 口服,一次3–5片,一日3次。
副作用 1、对性腺明显的抑制作用,对女性月经减少或闭经,男子精子减少或消失。服药时间越久,对性腺的抑制越明显。停药后多数患者可恢复。 2、对骨髓有抑制作用,可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。 3、使用本品后,部分患者出现恶心,胃部不适、纳差、腹胀、胃痛、腹泻、便秘、口腔溃疡、皮疹、心慌,应中止治疗,给予相庆处理措施或遵医嘱处理。
禁忌 1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或患有肝脏疾病等严重全身病症者禁用。 2、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、青少年及生育年龄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,或全面权衡利弊后遵医嘱使用。 3、患有骨髓造血障碍的疾病者禁用。 4、胃、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禁用。 5、严重心律紊乱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 1、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 2、为观察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,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及检、复查血、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。 3、心、肝、肾功能不会或严重贫血、白细胞、血小板低下者慎用。 4、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。如需继续用药,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,必要时应及时停药,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密封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411
生产企业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