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氯芬酸钾胶囊(欣普芬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双氯芬酸钾胶囊
  • 品牌名称欣普芬
  • 通用名称双氯芬酸钾胶囊
  • 生产厂家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25mgx10粒x2板/盒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265

规格含量

  • 25mgx10粒x3板/盒
  • 25mgx12粒x3板/盒
  • 25mgx12粒x2板/盒
  • 25mgx12粒/盒
  • 25mgx10粒x2板/盒
  • 25mg*10s*4板

图文详情

  • 双氯芬酸钾胶囊(欣普芬)包装主图
  • 双氯芬酸钾胶囊(欣普芬)主图

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双氯芬酸钾胶囊
通用名称 双氯芬酸钾胶囊
商品名/品牌 欣普芬
主要成份 双氯芬酸钾。化学名:2-[(2,6-二氯苯基)氨基]-苯乙酸钾。
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,内含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。
功效与作用 韧带损伤,痛经,附件炎,风湿性疾病,扁桃体炎,中耳炎,鼻窦炎,耳鼻喉科,呼吸内科,风湿免疫科,妇产科,骨科。
用法用量 口服,饭前服用。成人:一日100~150mg(4~6粒);症状较轻者一日75~100mg(3~4粒),分2~3次服用。原发性痛经,一般剂量一日50~150mg(2~6粒),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,一日200mg(8粒),或遵医嘱。
副作用 1、胃肠反应: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,约见于10%服药者,主要为胃不适、烧灼感、返酸、纳差、恶心等,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。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、出血、穿孔。 2、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、眩晕、嗜睡、兴奋等。 3、引起浮肿、少尿,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,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。 4、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,极个别出现黄疸、皮疹、心律失常、粒细胞减少、血小板减少等,停药后均可恢复。
禁忌 1.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、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。 2.有消化道溃疡禁用。
注意事项 1、交叉过敏: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,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,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。 2、有肝、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。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。 3、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,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。 4、对诊断的干扰: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,血清尿酸含量下降,尿尿酸含量升高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相互作用 1、饮酒或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有致溃疡的危险。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。 2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。 3、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。 4、与维拉帕米、硝苯地平同用时,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。 5、本品可增高地高辛、锂制剂的血浓度,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、锂制剂的剂量。 6、本品与抗糖尿病药同用时,可影响后者的疗效,故需慎重考虑。 7、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8、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,增高其血浓度,甚至可达中毒水平,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。
贮藏 密封保存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265
生产企业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