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盐酸乙胺丁醇片
  • 品牌名称锦华
  • 通用名称盐酸乙胺丁醇片
  • 生产厂家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0.25gx100片/瓶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917

规格含量

  • 0.25gx100片/瓶

图文详情

  • 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包装主图
  • 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包装侧面图2
  • 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包装侧面图3
  • 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包装侧面图4
  • 盐酸乙胺丁醇片(锦华)主图

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盐酸乙胺丁醇片
通用名称 盐酸乙胺丁醇片
商品名/品牌 锦华
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。
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。
功效与作用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。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。
用法用量 口服。 1.成人常用量: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,结核初治,按体重15mg/kg(3/50片/kg),每日一次顿服;或每次口服25~30mg/kg(1/10~3/25片/kg),最高2.5g(10片),每周3次;或50mg/kg(1/5片/kg),最高2.5g(10片),每周2次。结核复治,按体重25mg/kg(1/10片/kg),每日一次顿服,连续60天,继以按体重15mg/kg(3/50片/kg),每日一次顿服。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,每日15~25mg/kg(3/50~1/10片/kg),一次顿服; 2.小儿常用量: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;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。
副作用 1.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、眼痛、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、视野缩小(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/kg以上时易发生)。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; 2.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、关节肿痛(尤其大趾、髁、膝关节)、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(急性痛风、高尿酸血症); 3.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、发热、关节痛等过敏反应;或麻木,针刺感、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(周围神经炎)。
禁忌 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 1.对诊断的干扰: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。 2.下列情况应慎用:痛风、视神经炎、肾功能减退。 3.治疗期间应检查:  (1)眼部,视野、视力、红绿鉴别力等,在用药前、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,尤其是疗程长,每日剂量超过15mg/kg的患者; (2)血清尿酸测定,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,引起痛风发作。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。 4.如发生胃肠道刺激,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。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,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。 5.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,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。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,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。 6.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,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。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,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,半衰期延长。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相互作用 1.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; 2.与氢氧化铝同用能减少本品的吸收; 3.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,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。
贮藏 遮光,密封保存。
有效期 36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917
生产企业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