愈美胶囊(Ⅰ)(可予宁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愈美胶囊(Ⅰ)
  • 品牌名称可予宁
  • 通用名称愈美胶囊(Ⅰ)
  • 生产厂家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12粒/盒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737

规格含量

  • 12粒/盒

图文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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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愈美胶囊(Ⅰ)
通用名称 愈美胶囊(Ⅰ)
商品名/品牌 可予宁
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、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。
性状 本品为胶囊,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。
功效与作用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(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)、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、咳痰。
用法用量 口服。6-12岁儿童,一次1粒;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~2粒;一日3次。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副作用 可见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易激动、嗳气、食欲缺乏、便秘、恶心、皮肤过敏等,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。
禁忌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 1.用药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抑郁症、消化道溃疡、痰量过多、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4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5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相互作用 1.本品与抗抑郁药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,应避免合用。 2.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,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。 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遮光,密闭,凉暗处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737
生产企业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