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| 温馨提醒 |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|
|---|---|
| 药品名称 | 丙酸交沙霉素颗粒 |
| 通用名称 | 丙酸交沙霉素颗粒 |
| 商品名/品牌 | 贝贝莎 |
| 主要成份 | 丙酸交沙霉素。 |
| 性状 | 本品为粉红色混悬颗粒。 |
| 功效与作用 |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,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、中耳炎、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,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,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,也可用于对青霉素、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。 |
| 用法用量 | 口服,小儿按体重一日30 mg/kg,分3~4 次服用。 |
| 副作用 | 1.胃肠道反应有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、中上腹痛、口舌疼痛、胃纳减退等,发生率与剂量有关。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。 2.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,偶见黄疸等。 3.大剂量服用本品,可能引起听力减退,停药后大多可恢复。 4.偶见过敏反应,表现为药物热、皮疹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。 5.偶有心律失常、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。 |
| 禁忌 | 对本品及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(如红霉素)过敏或不能耐受时,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(如本品)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。 2.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,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。 3.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。 4.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。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。 5.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: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,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。血清碱性磷酸酶、胆红素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。 6.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,故宜作药敏测定。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 |
| 相互作用 | 1、本品应慎与含麦角胺类药物的制剂合用,或减量使用麦角胺类药物。 2、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,与茶碱、口服避孕药和环孢素等无配伍禁忌。 3、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。 4、本品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。 |
| 贮藏 | 遮光,密封。 |
| 有效期 | 24 月 |
| 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10950037 |
| 生产企业 |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