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洛芬咀嚼片(芬必得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布洛芬咀嚼片
  • 品牌名称芬必得
  • 通用名称布洛芬咀嚼片
  • 生产厂家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0.2gx10片/盒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018

规格含量

  • 0.2gx10片/盒

图文详情

  • 布洛芬咀嚼片(芬必得)包装主图
  • 布洛芬咀嚼片(芬必得)包装侧面图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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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布洛芬咀嚼片
通用名称 布洛芬咀嚼片
商品名/品牌 芬必得
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。
性状 本品为橙色带斑点圆形片。
功效与作用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牙痛、痛经,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
用法用量 口服,咀嚼后咽下。成人一次1片。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副作用 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 3.罕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,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,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。罕见支气管痉挛。、 4.有肠道疾病,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,有可能加重病情。 (详见内包装说明书)
禁忌 1.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2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(详见说明书)
注意事项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 3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、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。 4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。 5.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。 6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(详见内包装说明书)
相互作用 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 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 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 4.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(详见内包装说明书)
贮藏 密封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18
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